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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1月5日,廣發重工集團發電設備公司發工資了,雖然是8月份的工資,工人們還是很高興。但拿到工資條後,一筆550元的“超發”清退,卻讓一線工人們摸不著頭腦:本來工資就低於最低工資標準,還有幾個月拖欠未發,工資怎麼就會“超發”了呢?(11月8日《南國早報》)
  好不容易盼到“遲到”了3個月的工資,廣發重工的員工並無半點“久旱逢甘露”的喜悅。因為他們拿到的是“打折”的工資條——“超發”補扣了550元。實事求是的說,“超發”補扣有理有據。據南寧市國資委出示的材料顯示,“2013年度,廣發重工工資總額確實超發了82萬元。”按規定,工資總額超過“工資帽”的,超發數額在本年度內退還。
  但問題是,據員工反映,即使是工資相對較高的工人,2013年月平均工資也只有1000元出頭,低於南寧市最低工資標準。而且,“工資帽”的設定雖然複雜,但在運算體系中,不會設定員工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,由此看來,員工收入符合規定,但工資總額卻超發,只有兩種可能。一是員工工資被高管“平均”超了。二是由於超編,工資總額“超發”,但員工平均工資很低。
  如何治理“超發”,顯然應該是“誰出事,誰負責”。倘若是高管工資超標,公司應壓縮高管收入,追繳超發工資;倘若是員工超編,公司應想方設法提高工作效率,清退臨時工。無論如何,“超發”補扣都不應該指向被拖欠4個月工資的普通員工。廣發重工之所以將“超發”補扣變成人均550的扣款,不僅是一種懶政,也是在掩蓋自身的問題,企圖矇混過關。
  事實上,廣發重工也自知理虧。否則,不會面對記者為何要“超發”補扣的追問,公司職能部門顧左右而言它,一問三不知。更不會硬塞給記者一個500元的紅包平事。其實,這些都是心虛的表現。目前而言,上級主管部門有必要過問一下,“超發”在哪,誰在掩飾“超發”?也只有找出“超發”背後的貓膩,才能釐清廣發重工的積弊,使之減負前行,煥發第二春。
  文/薛家明
  
  (辣味時評,一掃就行!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!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!)  (原標題:“超發”在哪,更該釐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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